解析疾患扼制体系区间环卫试验室仪器装置整治
仪器装置的使用制度为省却有限的资金,避免仪器装置的重复购置,发挥仪器装置的最大效能,在仪器装置使用整治上应建立专管专用、专管共用和分管共用的制度。专管专用针对于技术要求高、操作复杂、价值昂贵、需指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严格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机操作的仪器,如细菌鉴定仪、PCR基因扩增仪、色谱分析仪器和联用仪器等。专管共用是指多个科室都需要,但使用不大频繁的较贵重仪器,由中心试验室或使用较多试验室整治经过授权的技术人员操作,如荧光显微镜、酶联免疫检测仪、光谱分析仪器等。分管共用是指对于技术要求一般,在应用上又趋于大众化的仪器装置,如普通显微镜、电泳仪、酸度计、高速冷冻离心机和理化样品前处理仪器装置等,应设立共用仪器装置室,指定专人负责,但要求使用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好使用记录。这样做的好处是提高了仪器装置的使用效率,而且职责明确。
国家强力实施检定或需自行勘验的仪器装置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确认标志,实行标志整治。目前彩色标识分为绿、红、黄三种,计量检定(包括自校)合格、不必检定的装置,经检查功能正常、无法检定的装置,经试验室间或试验室内比对或鉴定合格的都可以粘贴绿色合格标志;对于多功能测量仪器,其某些功能丧失,但剩余功能正常且检定合格者,或某测量仪器在某一范围内准确度不合格,但用于工作测量范围合格或降级使用的,应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同时在仪器背面粘贴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对于已经损坏的仪器装置或者计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规定检定周期的应粘贴红色停用标志。各种标志应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日期、检定结论、下次检定日期以及检定单位等内容。
总之,试验室仪器装置整治,是试验室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加强仪器装置整治,才能提高仪器装置的使用率、延长仪器装置寿命、保障试验数据准确有效、体现质量监督第三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以跟上时代的脚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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