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全面开展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类别: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18-08-10 阅读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8〕114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兴粮,持续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2018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27项。考核方案的总体框架设置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进一步简并了年度考核任务,突出了考核重点,优化了评分标准。省级自评占考核得分权重的40%,部门评审和部门抽查占60%,对部分重点年度考核任务继续实行倒扣分,进一步体现从严考核的要求。
《通知》要求,要切实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加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的力度;要确保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严明考核纪律。
《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兴粮,持续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2018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27项。考核方案的总体框架设置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进一步简并了年度考核任务,突出了考核重点,优化了评分标准。省级自评占考核得分权重的40%,部门评审和部门抽查占60%,对部分重点年度考核任务继续实行倒扣分,进一步体现从严考核的要求。
《通知》要求,要切实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加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的力度;要确保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严明考核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