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1万亩
来源: 张家港日报 类别: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18-08-16 阅读次
保税区(金港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14710亩、小麦(复种)11305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500亩;经开区(杨舍镇)水稻16345亩、小麦(复种)12561亩,油菜500亩……记者8月13日从市农委获悉,张家港市正式出台了《张家港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1万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方案》要求,要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结合各区镇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方案》明确,符合水土资源条件较好,便于耕作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等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据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家港市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41万亩,其中水稻23万亩、小麦18万亩,稻麦复种区域允许重叠;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万亩,其中油菜1万亩,稻油复种区域允许重叠。“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据悉,2018年4月底前为“两区”整体部署阶段,2018年6月底前为“两区”落实地块阶段,2018年12月底前为“两区”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底前为“两区”成果报备阶段,“两区”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汇交,逐级报上级农业、国土主管部门备案。
《方案》要求,要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结合各区镇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方案》明确,符合水土资源条件较好,便于耕作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等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据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家港市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41万亩,其中水稻23万亩、小麦18万亩,稻麦复种区域允许重叠;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万亩,其中油菜1万亩,稻油复种区域允许重叠。“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据悉,2018年4月底前为“两区”整体部署阶段,2018年6月底前为“两区”落实地块阶段,2018年12月底前为“两区”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底前为“两区”成果报备阶段,“两区”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汇交,逐级报上级农业、国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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