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粮食产品消费需求,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粮食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体系,实现粮食产业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我省粮食产业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二、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和粮食产业扶大扶强扶优扶特扶品牌“五扶”工程,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构建适应粮食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支撑的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体系和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增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后劲。坚持品牌建设、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和企业改革,创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方式。突出地域特色、绿色优质带动、精深加工、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力争到2022年,全省粮食产业新增1000亿元产值,建成湖南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体系,全省粮食优质品率突破85%,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突破70%,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30%以上,确保种粮农民增收增效。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品牌。通过组建产业联盟、加强标准化建设、创建“中国好粮油”产品、利用展示展销促进粮食产品外销等手段,集中打造优质粮食知名区域性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推动粮食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照湖南省“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每年从13个特色粮食产业中重点选择扶持不少于一个,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成区域公用品牌和主导特色产业品牌。支持有实力的粮食企业打造知名品牌,争创名牌产品。到2022年,全省粮食产业打造6—8个区域粮食公用品牌,培育20个左右在全国粮食市场享有知名度的企业品牌,形成30—50个全国闻名的粮食产品品牌。(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农委、省林业厅)
(二)实施 “优质粮油工程”。依靠财政引导资金,实施以“好粮油”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油工程”,推动建设10个“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支持建设一批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体系重点支持县,培育3—5家享誉全国的“好粮油”省级重点示范企业,调动各地争创“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积极性,实现“好粮油”行动计划在全省优势粮食产区全覆盖,全省粮食优质品率年均提高5%左右,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年均提高7%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三)培育龙头企业。以“五扶”工程为抓手,在全省筛选并扶持一批发展起点高、品牌影响大、创新能力强、产业融合好、经营机制活、改革发展快、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主体。力争到2022年,全省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粮食食品加工企业数量达到400家,其中过5亿的超过70家,过10亿的超过40家,过20亿的超过20家,过百亿的超过3家,全省粮食食品加工企业新增加一批各类上市公司。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四)推动产业联盟组建。针对粮食产业“小散弱低”状况,遵循市场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实施品牌战略,有序推进茶油产业、挂面产业、菜油产业、米粉产业、杂粮产业、优质大米产业等联盟的组建工作,创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林业厅)
(五)发展产业物流园区。整合资源,引导、支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准高、产业链完整、物流发达的现代粮食产业及物流示范园区,提高粮食产业集聚度。其中市级园区年产值不低于20亿元,省级园区年产值不低于40亿元,国家级园区年产值不低于100亿元。(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林业厅)
(六)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全力打造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经营的粮食加工优势产业链,做强做优湖南粮食产业经济。以优质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为中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动力,发挥粮食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提升粮食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粮食加工装备制造,突破粮食加工关键技术瓶颈,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集中优势资源,打破所有制界限,按照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重点打造和扶持产值年均增速在20%以上的稻谷精深加工与循环利用、面制食品、大宗油脂油料精深加工、茶油精深加工、绿色优质大米、湖南特色主食、香油加工等7个现代粮食加工优势产业链。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坚持全产业链打造粮食产业,瞄准目标市场需求,依靠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优化优质粮食规模生产基地布局,建设稳定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形成相对稳定的供求关系。支持粮食企业以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向上游以定向投入、专项服务等方式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下游延伸建设包括线上线下的现代营销和服务网络,实现粮源基地化、产销市场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着力打造优质绿色粮食产品现代供应链。(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林业厅)
(七)发展精深加工。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粮食加工逐步由初级产品向高端产品、特色产品、专用产品、功能性产品转变,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消费需求。重点增加专用米及制品、专用油、功能性稻米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对粮食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大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及技术改造扶持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林业厅)
(八)推广绿色发展模式。推广绿色、生态、循环粮食产业发展模式,提高粮食产品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为重点,加快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循环产业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农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
(九)完善质检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相互联动、功能互补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在巩固现有1个省级、14个市级粮油质量检测机构的基础上,以产粮大县和人口大县为重点,支持建设具有粮油质量检测能力的县级机构,配置相应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仪器设备,明确机构职能职责,提升对粮食流通各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检测水平,为实现粮食收购的“优质优价”和打造优质粮食产业提供支持。(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质监局)
(十)推进主食产业化。着力推进以传统蒸煮米面制品和地方风味食品为代表的主食产业化进程,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化主食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米、面、杂粮及薯类等主食制品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形成一批冷冻冷藏、物流配送、连锁专卖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主食供应网络,培育一批具有湖湘特色的主食生产供应优质品牌,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全面提升主食产业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农委)
(十一)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通过整合盘活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支持鼓励粮食生产合作社、有实力的种粮大户或粮食经纪人、基层粮食收储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在全省产粮大县推动建设500—600个功能齐备、服务优良、快捷方便、经济实惠、持续运营并为种粮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粮食收获后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农委)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粮食产业科技攻关,加快培育适应农机农艺结合、轻简栽培的优良品种和关键环节技术的研发集成,加强水稻、旱粮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油料作物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国家粮食产业技术体系相衔接的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省级粮食产业技术体系,为粮食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规划,统筹协调、系统推进。(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加大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好各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三)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化对粮食产业经济主体的服务,主动为粮食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尤其要在规划引领、政策帮扶、企业减负、环境营造、信贷支持、用地及土地资产置换、减免税政策落实等方面给予有力度、见实效的帮助,为粮食产业经济的转型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农发行、省国土资源厅、省税务局)
(四)加大宣传推介。各级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省内各类媒体资源,宣传推介湖南“好粮油”,助力“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唱响“湘”字号系列粮油品牌。(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
(五)严格考核评价。严格各地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从2018年开始,将加强对各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