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来源: 东方财富网 类别: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19-07-19 阅读次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乡村振兴,江西省宜春市积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宜春素有“农业上郡,赣中粮仓”之称,粮食产量占全省比重1/5,长年稳居全省第一,粮食生产在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宜春市紧紧围绕“一调五化三促”(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绿色化、循环化、产业化、品牌化,促进项目区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的目标,扎实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注重科学规划引领。该市参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县为区域,统一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一是与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宜春市“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推进农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富硒、绿色有机等六大产业发展。二是与农业生产布局规划相衔接。根据全市“三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规划,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设施农业发展。到2020年,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土地流转率达到80%以上,产业结构调整规模达50%以上。三是与地形地貌规划相衔接。以区域主要作物高产稳产和提升耕作效率为目标导向,按山区、丘陵、平原提出不同地形地貌区域的布局形态、建设要求,分类制定不同区域的建设标准。四是与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贫困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机械化作业条件,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务农收入。仅2018年就有33个贫困村进行了高标准农田改造。
---注重政策制度保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总体方案。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明确责任加快工程进度。落实县级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建设牵头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严格按照秋收后开工建设,次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实施进度。三是强化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对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规模经营扶持方面,对流转用于种植有机、富硒水稻或稻田综合种养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50元/亩的补助,用于种植高效经济作物,给予100元/亩的补助。同时给予流转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每亩奖励30元。在设施农业扶持方面,对新建的智能温室大棚和高标准大棚分别给予200元、50元/平方米的补助。
---注重严实作风推进。一是确保建设标准。严格参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充分征询当地村组和村民的意见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明确具体量化指标和技术要求,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落实专业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发挥村民理事会和广大群众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作用,确保建设质量。二是严格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严禁》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好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制度。三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做到“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规范使用。对于工作模式创新、工作进度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建设面积105.07万亩,超出建设任务2.69万亩。
宜春素有“农业上郡,赣中粮仓”之称,粮食产量占全省比重1/5,长年稳居全省第一,粮食生产在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宜春市紧紧围绕“一调五化三促”(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绿色化、循环化、产业化、品牌化,促进项目区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的目标,扎实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注重科学规划引领。该市参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县为区域,统一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一是与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宜春市“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推进农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富硒、绿色有机等六大产业发展。二是与农业生产布局规划相衔接。根据全市“三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规划,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设施农业发展。到2020年,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土地流转率达到80%以上,产业结构调整规模达50%以上。三是与地形地貌规划相衔接。以区域主要作物高产稳产和提升耕作效率为目标导向,按山区、丘陵、平原提出不同地形地貌区域的布局形态、建设要求,分类制定不同区域的建设标准。四是与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贫困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机械化作业条件,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务农收入。仅2018年就有33个贫困村进行了高标准农田改造。
---注重政策制度保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总体方案。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明确责任加快工程进度。落实县级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建设牵头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严格按照秋收后开工建设,次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实施进度。三是强化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对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规模经营扶持方面,对流转用于种植有机、富硒水稻或稻田综合种养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50元/亩的补助,用于种植高效经济作物,给予100元/亩的补助。同时给予流转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每亩奖励30元。在设施农业扶持方面,对新建的智能温室大棚和高标准大棚分别给予200元、50元/平方米的补助。
---注重严实作风推进。一是确保建设标准。严格参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充分征询当地村组和村民的意见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明确具体量化指标和技术要求,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落实专业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发挥村民理事会和广大群众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作用,确保建设质量。二是严格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严禁》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好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制度。三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做到“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规范使用。对于工作模式创新、工作进度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建设面积105.07万亩,超出建设任务2.6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