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来源: 乐居网 类别: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19-08-13 阅读次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7月25日起,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在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集中排查整治未经许可、登记、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超许可、登记、备案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平台服务行为;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国家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贮存、销售温度未达到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温度要求的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达不到法定要求行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库、柜台出租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依法查验、留存仓库、柜台承租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三方平台销售者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证明文件行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不履行入场把关责任和义务,未依法查验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未对无法提供合格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检验检测,未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行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行为。
“本次排查整治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并将对各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整治在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集中排查整治未经许可、登记、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超许可、登记、备案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平台服务行为;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国家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贮存、销售温度未达到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温度要求的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达不到法定要求行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库、柜台出租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依法查验、留存仓库、柜台承租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三方平台销售者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证明文件行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不履行入场把关责任和义务,未依法查验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未对无法提供合格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检验检测,未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行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行为。
“本次排查整治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并将对各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