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来源: 河南省社科院 类别: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20-01-07 阅读次
河南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明确要求,把保障粮食安全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起来,努力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业强省目标。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做好“三农”工作,提高粮食生产核心竞争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新时代河南农业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的新阶段,要坚持把确保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
一是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结构优化升级,对安全、营养、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因此,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推进种养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使农产品供给的数量、质量和品种更契合消费需求,形成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二是更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粮食产业链是市场粮食供求的调节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粮食产业链实现优化、延伸,可以实现更高质量的粮食供求平衡,大幅度提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要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收益,延伸粮食产业链,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从中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结构性下降加大了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难度,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把保障粮食安全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起来,有助于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发展动能,加快形成乡村产业新动能,有利于吸引高素质农业人才回流农村,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带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加快高标准良田建设。启动我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建设目标与保障措施,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区域(乡镇)农技站建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精准入户,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把精准农业、智能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打造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
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粮食产能的根基是地力,从提升地力视角看,当前粮食生产粗放化问题突出,地力透支严重。由于小农户在粮食生产上的兼业化、口粮化倾向,缺乏投资土地的积极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缺乏长期预期,也没有长期投资、改良土壤的积极性。一方面,要积极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粮食主产区深耕、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进行全覆盖补贴,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另一方面,要出台落实“三权”分置的具体细则,强化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力度,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期经营预期和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相对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平台和抓手。要培植壮大一批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通过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一批规范化合作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在土地流转、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目前,河南大多数小农户仍然是“自家的地自家种”,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可以实现小农户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势的有机结合,是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因此,要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经营。
以改革提高粮食生产核心竞争力
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重点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优质蔬菜、优质花木、优质茶叶、优质食用菌、优质中药材、优质水产品等十大农产品基地,推动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以产地批发市场为核心,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发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新业态,打造供应链,推进产销衔接。
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要以“三链同构”为重点,着力推进肉、面、油、乳、果蔬五大食品业转型升级。一是延伸整合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二是打造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三是优化融合供应链,建立完善的市场供应链体系。
建设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当前,国内食品加工业面临的市场已经步入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迫切需要组建大企业集团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我省食品产业的竞争力。遵循食品产业发展规律,提早谋划、提前布局,优化整合各种资源,以最优惠的政策措施、最大的支持力度,推进现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联合、上市融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市场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功能和对全省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提高河南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健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三链同构”、三产融合的基础。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设计合同条款,稳定契约关系,对于那些专用性较强或者质量差异明显的农产品,通过设计合理的价格保证合同的稳定执行以及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对于通用性强的农产品,要增强价格条款的弹性,设计“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等价格条款。
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
一是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结构优化升级,对安全、营养、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因此,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推进种养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使农产品供给的数量、质量和品种更契合消费需求,形成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二是更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粮食产业链是市场粮食供求的调节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粮食产业链实现优化、延伸,可以实现更高质量的粮食供求平衡,大幅度提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要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收益,延伸粮食产业链,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从中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结构性下降加大了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难度,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把保障粮食安全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起来,有助于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发展动能,加快形成乡村产业新动能,有利于吸引高素质农业人才回流农村,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带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加快高标准良田建设。启动我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建设目标与保障措施,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区域(乡镇)农技站建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精准入户,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把精准农业、智能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打造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
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粮食产能的根基是地力,从提升地力视角看,当前粮食生产粗放化问题突出,地力透支严重。由于小农户在粮食生产上的兼业化、口粮化倾向,缺乏投资土地的积极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缺乏长期预期,也没有长期投资、改良土壤的积极性。一方面,要积极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粮食主产区深耕、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进行全覆盖补贴,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另一方面,要出台落实“三权”分置的具体细则,强化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力度,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期经营预期和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相对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平台和抓手。要培植壮大一批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通过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一批规范化合作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在土地流转、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目前,河南大多数小农户仍然是“自家的地自家种”,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可以实现小农户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势的有机结合,是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因此,要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经营。
以改革提高粮食生产核心竞争力
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重点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优质蔬菜、优质花木、优质茶叶、优质食用菌、优质中药材、优质水产品等十大农产品基地,推动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以产地批发市场为核心,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发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新业态,打造供应链,推进产销衔接。
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要以“三链同构”为重点,着力推进肉、面、油、乳、果蔬五大食品业转型升级。一是延伸整合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二是打造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三是优化融合供应链,建立完善的市场供应链体系。
建设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当前,国内食品加工业面临的市场已经步入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迫切需要组建大企业集团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我省食品产业的竞争力。遵循食品产业发展规律,提早谋划、提前布局,优化整合各种资源,以最优惠的政策措施、最大的支持力度,推进现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联合、上市融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市场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功能和对全省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提高河南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健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三链同构”、三产融合的基础。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设计合同条款,稳定契约关系,对于那些专用性较强或者质量差异明显的农产品,通过设计合理的价格保证合同的稳定执行以及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对于通用性强的农产品,要增强价格条款的弹性,设计“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等价格条款。